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06-19 点击次数: 次
一、目的
稳定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预防和处置好紧急突发事件,对我场的稳定和“三步走”战略宏图的顺利实现、对保持我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根据我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紧急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各种因素、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
2、职工意外伤亡事故以及大型文体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闹事等突发事件;
3、较大的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5、侵害外国友人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
6、危及来场考察的首长、外宾、知名人士安全等政治影响较大的案件和事故;
7、火灾、交通事故以及其它较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地震等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8、各类政治敏感问题和可能影响我场稳定的重要情况;
9、国际犯罪及境外反动组织、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10、各类较大生产事故及其它有关突发和紧急事件。
三、基本原则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总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职工的利益,有利于稳定大局,依法快速,是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工作,保持稳定的前提。场领导要经常深入到第一线,及时分析掌握动态,把各类不安定的因素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了解深层次的思想问题,认真地进行形势、政策和思想教育;及时解决职工员工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化解矛盾,稳定情绪,坚决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不安定事端。要对个别、重点人员的思想行为及时准确地发现、掌握,并妥善的解决。
2、坚持党政领导共同负责
在场党委的领导下,党委书记和场长对我场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负责,我场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协助场长处理各项工作;
3、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办事
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判明其性质,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理事端,遇到难以定性的问题,决不轻易下结论,以防激化矛盾。对触犯法律的不法分子,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职工,按场纪场规严肃处理。
四、组织机构
我场成立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建龙
副组长:马存良
成员:李青文、韩生德、靳树生。
五、处置程序
• 初发阶段
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后,应迅速将情况报场领导,同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握情况。对职工的非法聚集,摸清原因、意图,掌握主要带头人的情况,及时进行对话或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疏导,对合理要求应及时解决,暂有困难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无理要求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具有诬陷、诽谤、煽动(或有反动内容)性质的大(小)字报、标语等,要迅速拍照、抄写并予以清除。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发生阶段
我场处置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其余人员均应坚守各自工作岗位,并按处置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若发生非法聚集、闹事等较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全力疏散劝阻,做好疏导工作,并安排好值班工作。凡未经法律程序批准欲上街游行者,应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阻止,不让其走出场门。整个处置过程必须坚决遵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办理,事发同时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
• 结束阶段
事件处置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应在事件发生后以最短的时间将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应吸取的教训、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详细材料及时汇报。尔后以适当的方式向全场职工通报,进行教育,不断改进工作,堵塞漏洞,避免再次事端发生。
第四部分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的解释权由我场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